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天堂与地狱 #87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

十二、天堂的一切事物与人的一切事物存在一种对应关系

87.今天的人已不知“对应”为何物。这种无知的原因有很多,主要原因是,人因爱自己、爱世界而远离了天堂。凡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的人只关心世俗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外在感官,满足属世欲望;他不关心属灵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吸引内在感官,满足心智。所以,他把它们扔在一边,声称它们过于高深,难以领会。古人却截然不同。对他们来说,对应知识是一切知识的明珠。他们藉此获得聪明和智慧,属教会的人也藉此与天堂交流;事实上,对应知识是天使的知识。上古之人,也就是属天之人,出于对应本身思考,和天使一样。所以,他们甚至能与天使交谈。此外,主时常向他们显现,并教导他们。而如今,这种知识已全然遗失,以致人们不知对应为何物。

注:对应的知识远远胜过其它知识(4280节)。对应知识是古人的首要知识;但如今它完全被人遗忘(3021, 3419, 4280, 4749, 4844, 4964, 4966, 6004, 7729, 10252节)。对应知识曾兴盛于东方民族和埃及当中(5702, 6692, 7097, 7779, 9391, 10407节)。

属天的奥秘 #3069

3069.“让我喝点

3069.“让我喝点水”表示由此而来的在真理上的教导。这从“喝”的含义清楚可知,“喝”是指接受教导。圣言的许多地方都提到“喝”;在论述信之良善和真理的地方,“喝”都表示学习或被教导信之良善和真理,并接受它们。如以赛亚书:
新酒悲哀,葡萄树衰残,心中欢乐的尽都叹息;他们必不得饮酒唱歌,喝烈酒的,必以为苦。(以赛亚书24:7, 9)
“不得饮酒唱歌”表示不是出于对真理的情感来接受教导,也没有获得由此而来的任何快乐;“喝烈酒的,必以为苦”表示厌恶。同一先知书:
像口渴的人在作梦,看哪,他在喝水;他醒了,看哪,仍觉疲乏,他的灵魂仍渴慕着。(以赛亚书29:8)
“口渴”表示渴望被教导,或说想要学习;“喝”表示接受教导,不过是在毫无价值的事上接受教导。
耶利米哀歌:
我们喝水要付银子,我们的木柴也付代价而来。(耶利米哀歌5:4)
“喝水要付银子”表示不是白白地接受教导,以及将真理归于人的自我。真理是免费的礼物,或白白得来的,因而并非来自人的自我,而是来自主,如以赛亚书中的这些话所宣称的:
凡口渴的,都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来,买了吃。(以赛亚书55:1)
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凡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此处“喝”表示被教导并接受。路加福音:
他们要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但主却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此处“在主面前吃过喝过”表示基于取自圣言的知识或认知教导并传讲信之良善和真理,这就是“你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所表示的。然而,这些人如此行是出于自己,为了自己的声望和利益,因而不是出于对良善和真理的任何情感。因此,他们虽拥有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却过着邪恶的生活,故经上说:“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
在同一福音书,耶稣对门徒说:
叫你们在我的国里,在我的席上吃喝。(路加福音22:30)
谁都能明显看出,他们不是真的在主的国里吃喝,那里也没有什么筵席;因此,“在主的国里,在祂的席上吃喝”表示其它某种东西,也就是说,表示享有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话也是如此:
我告诉你们,从今以后,我必不喝这葡萄树的产物,直到我在我父的国里同你们喝它那日子。(马太福音26:29)
“喝”表示在真理上给予生动教导,并赋予对良善和真理的感知。主说:
不要为灵魂(或生命)忧虑吃什么,喝什么;为身体忧虑穿什么。(马太福音6:25, 31; 路加福音12:29)
这些话表示属灵事物,即:就信的一切事物而言,良善和真理被主赋予。约翰福音:
耶稣对撒玛利亚的妇人说,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他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他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7-14)
“喝”明显表示被教导并接受良善和真理。

属天的奥秘 #10153

10153.“我要住

10153.“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间”表在天堂和教会中,主的同在,以及祂经由良善而来的流注。这从“住”的含义和“以色列人”的代表清楚可知。“住”当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和流入;之所以是指祂通过神性良善而如此行,是因为“住”论及良善(参看2268, 2451, 2712, 3613, 8269, 8309节),这就是为何经上还说“中间”,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在之物,至内在之物就是良善(关于“中间”的这层含义,可参看2940, 5897, 6084, 6103节)。“以色列人”是指教会(参看9340节)。
  “住在中间”当论及主时,之所以表示祂的同在和经由神性良善而来的流注,是因为主在人从祂所获得的良善中流入此人并与他同在。良善构成这个人自己,或说此人真正的自我,因为每个人的品性都取决于他的良善。良善要理解为爱,因为凡被爱之物都被称为良善。凡观察别人的人都知道,爱或良善构成这个人;因为当观察别人时,他通过别人的爱而把这个人引向凡他所愿意的任何地方,以至于这个别人在受他的爱支配时,就不再是自己的主人,凡与他的爱不一致的理由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而与他的爱一致的理由则是一切。
  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来世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来世,所有灵人都能凭他们的爱被认出来,当受这些爱支配时,他们无法做出违背它们的任何事,因为违背它们行事,就是违背他们自己行事。因此,他们是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天堂里的人是天堂之爱和仁的化身或形式,美丽得无法形容;而地狱里的人则是他们自己的爱的化身或形式,这些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以他们也是仇恨和报复的化身或形式,因而是怪物,可怕到无法形容。
  因此,由于一个人的爱如何,整个人就如何,所以显而易见,主不可能与一个陷入恶爱的人同在,只能与一个处于善爱的人同在,因而在他的良善里面。人们以为主存在于被称为信之真理的真理中;但祂并不存在于没有良善的真理里面。相反,在良善存在的地方,主通过这良善而存在于真理里面;并且祂在真理通向良善的程度和它从良善发出的程度内而存在于真理里面。没有良善的真理不能说在一个人里面,它只是在他的记忆中,作为记忆知识住在那里,而这记忆知识在成为此人生活的一部分之前,不会进入这个人,并形成他的一部分。当这个人热爱记忆知识,并出于热爱而照之生活时,它就变成他生命的一部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主就与他同住,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那样:
  有了我的诫命又遵守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自己,我父也必爱他,并且我们要到他那里去,在他那里作我们的住所。(约翰福音14:21, 23)
  “显现自己”表示用来自圣言的信之真理进行光照;“到他那里去”表示同在,“在他那里作住所”表示住在他的良善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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